公司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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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发起设立公司

发起设立又称“单纯设立”或“同时设立”,是指由发起人共同出资认购全部股份,不再向社会公众公开募集的一种公司设立方式。公司章程应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制定,并以要式方式载明法定和约定的必要事项。公司首期发行的法定股份,必须由发起人全部认领,不得向社会公开募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六条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有公司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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