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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非企业注册流程

民办非企业注册流程:
一、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向本级民政部门提出申请;
二、民政部门现场勘察、核查、做出决定;
三、民政部门向符和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登记证书》,并在一定时间内进行新闻公告。
所需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3)场地使用权证明;
(4)验资报告;
(5)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6)章程草案,其中内容包括名称、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组织管理制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产生、罢免程序,资产管理和使用原则,章程的修改程序,终止程序和终止后资产的处理,需要由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
第八条申请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民办非企业注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