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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什么时候召开?

一、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什么时候召开?

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什么时候召开?

1、上市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召开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四条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现《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公司所在地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和公司股票挂牌交易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证券交易所”),说明原因并公告。

2、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第五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聘请律师对以下问题出具法律意见并公告:

(1)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本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

(3)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

(4)应公司要求对其他有关问题出具的法律意见。

二、公司上市的流程是怎样的?

根据《证券法》与《公司法》的有关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的程序如下:

1、向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提出股票上市申请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必须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授权证券交易所根据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核准公司股票上市申请。

2、接受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核准

对于股份有限公司报送的申请股票上市的材料,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予以审查,符合条件的,对申请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予以驳回;缺少所要求的文件的,可以限期要求补交;预期不补交的,驳回申请。

3、向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提出上市申请

股票上市申请经过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后,应当向证券交易所提交核准文件以及下列文件:上市报告书;申请上市的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章程;公司营业执照;(经过验证的最近三年)财务会计报告;法律意见书和证券公司的推荐书;(最近一次)招股说明书;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证券交易所统一股票上市交易后的上市公告

根据《证券法》第47条和第48条规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请经证券交易所同意后,上市公司应当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经核准的股票上市的有关文件和股票获准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东的名单和持有数额以及董事、监事、经理及有关高级管理人员的姓名及持有本公司股票和债券的情况等事项。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的规定,年度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且应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在年度股东大会闭会期间,若是发生了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