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散

当前位置 /首页/公司经营/公司解散/列表

公司歇业后如何恢复正常营业

一、公司歇业后如何恢复正常营业

公司歇业后如何恢复正常营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公司的歇业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公司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就视为恢复营业,公司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

公司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

二、公司歇业如何办理

一)提出申请

纳税人在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期内,向税务登记管理环节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停业登记表》。

(一)纳税人持填写完毕的《停业登记表》到发票管理环节、征收环节、稽查环节分别办妥以下手续:

1、持《增值税专用发票领购簿》、《普通发票领购簿》和空白发票,到发票管理环节办理封存发票事宜;

2、有在查案件的,到稽查环节办理结案事宜;

3、到征收环节办理清税证明。

(二)将各环节签字的《停业登记表》连同下列资料交税务登记管理环节:

1、纳税人若有上级主管部门的,提交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停业的文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要求停业的,提交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它相关部门的停业文件;

3、主管税务机关原发放的税务登记证件;

4、主管税务机关需要的其它资料、证件。

二)受理审核

税务登记管理环节受理纳税人填写完毕的表格及有关资料,审阅填报的表格及有关资料是否符合要求。

三)停业处理

确认申请停业的纳税人税款已结清、发票已缴销,封存其税务登记证件,报领导批准后,核准其停业申请,制作《核准停业通知书》

四)复业处理

(一)纳税人按期复业的,以核准停业期止日期作为复业日期;提前复业的,以提前复业的日期作为复业日期。将原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交纳税人。

(二)对停业期满未申请延期复业的纳税人,主动实施复业处理,视为正常营业纳税人管理。将原封存的税务登记证件交纳税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第二十条 企业法人歇业、被撤销、宣告破产或者因其他原因终止营业,应当向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二十一条 企业法人办理注销登记,应当提交法定代表人签署的申请注销登记报告、主管部门或者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清理债务完结的证明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债权债务的文件。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后,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第二十二条 企业法人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尚未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活动满一年的,视同歇业,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收缴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

综上所述,公司歇业其实就是企业在领取完营业执照后满六个月还没有开展经营活动或者停止经营互动满一年,如果歇业之后想要恢复正常营业的话最好还是去工商局具体咨询一下详细流程,但要注意的是歇业是不可以超过三年的,否则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

TAG标签:恢复正常 营业 歇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