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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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和设计条件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特征:
1.个人独资企业只能是由一个自然人投资的企业;
2.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3.个人独资企业是非法人企业;也无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但却是独立的民事主体,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
4.个人独资企业的分支机构的民事责任由设立该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承担。
设立条件:
(1)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只能是一个自然人,而且该自然人还应当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有合法的企业名称。个人独资企业的名称应当与其责任形式及从事的营业相符合,而且只准使用一个名称,并不得在名称中使用“有限”、“有限责任”、“公司”等字样。
(3)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一定的资本是任何企业得以存在的物质基础,个人独资企业也不例外。
(4)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5)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条,本法所称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个人独资企业的特征和设计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