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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人变更期限

目前,法律并未对合伙人变更期限作出规定,只要全体合伙人同意的,可以变更合伙人。
合伙人变更流程:
项目名称:合伙人变更
项目类别:行政许可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
法定期限: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5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1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承诺期限:申请材料不齐全的,当场或2日内一次告知需补正的材料;以电子邮件等方式申请的,3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材料需要核实的,5日内作出是否准予登记的决定。
申报材料:
(一)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或者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三)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规定变更事项须报经审批的,应当提交有关批准文件。

合伙人变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