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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1、2016年5月1日取得的不动产和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不能一次性抵扣,分2年抵扣。本条是基于如下考虑,不动产的进项税额数额往往巨大,如果不设限,短期内政府财政收入锐减,压力山大。
2、由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往往时间跨度大,建设周期长,建设期内往往只有进项,无销项,因此没必要适用该规定,再则,如适用,根据本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需做好台帐分类归集等,工作量极大,徒增麻烦。

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