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收购律师解答

兼并收购与估值

兼并收购与估值

兼并收购简称并购。兼并:又称吸收合并。其实质是在企业控制权运动过程中,各权利主体依据企业产权作出的制度安排而进行的一种权利让渡行为。并购活动是在一定的财产权利制度和企业制度条件下进行的,在并购过程中,某一或某一部分权利主体通过出让所拥有的对企业的控制权而获得相应的受益,另一个部分权利主体则通过付出一定代价而获取这部分控制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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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如何估值

并购估价是指买卖双方对标的(股权或资产)购入或出售作出的价值判断。
目标企业估价取决于并购企业对其未来收益的大小和时间的预期。对目标企业的估值可能因预测不当而不准确。这暴露了并购企业的估值风险,其大小取决于并购企业所用信息的质量,而信息质量又取决于目标企业是上市企业还是非上市企业,并购企业是敌意的还是善意的,以及准备并购和目标企业并购前审计的时间。
企业并购估价本质上是一种主观判断,但并不是可以随意定价的,必须遵循一定的科学依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