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并收购律师解答

兼并、收购、合并的共同点有什么

兼并、收购与合并作为不同形式的资本运营方式,但是其中又有着相通的地方。
首先,它们的对象是共同的。它们都是企业产权交易的形式,其交易都是以企业这一商品为对象的。
其次,这三种行为都是企业产权的有偿转让就其活动而言,都是企业的买卖,所不同的只是买卖的方式而已。
最后,它们都是企业在谋求自身发展中所采取的外部扩张战略。通过这种外部扩张战略,能加强企业的竞争能力,扩充经济实力,有利于企业不断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兼并、收购与合并作为不同形式的资本运营方式,各自又有不同的特点。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二条 【公司的合并】公司合并可以采取吸收合并或者新设合并。
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为吸收合并,被吸收的公司解散。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个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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