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清算律师解答

破产债权不予确认起诉时间是多久

管理人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不予确认时,都会发给债权人一个通知书,该通知书上会载明债权人有异议的,可以在若干天之内向人民法院起诉,若期限内不起诉的,就会失权。

破产债权不予确认起诉时间是多久

实践中,有的管理人确定该期限为7天,有的确定15天、1个月等,不一而足。那么从法律规定角度来讲,管理人确定的这个起诉期限,以及管理人告知的期限之内不起诉债权人会失权,是否有依据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这个期限是管理人为了破产工作的顺利进展,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自由确定的,法律并未规定类似的期限,在管理人规定的期限之内未起诉的,也并没有法律规定会失权。按目前的法律规定,只要该拟起诉的债权不超过诉讼时效,是不会失权的。而且债权人申报债权可以中断诉讼时效,新的诉讼时效应当从债权人收到管理人发送的不予确认债权通知书之日起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