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当关系成立的证据 法录帮 不正当竞争律师解答 2.49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不正当关系在客观方面的证据相对较多,一般包括违纪行为人的供述与辩解、通话记录、聊天记录、开房信息、宾馆酒店的视听资料、电子数据、电子账户支付交易记录、子女出生证明、子鉴定意见等,还包括毛发、体液等物证。客观方面的证据既有直接证据,如供述与辩解、视听资料或电子数据等。也有间接证据,如电子账户支付交易记录等。《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 TAG标签:正当关系 诉讼仲裁 办案流程 证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