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联营律师解答

合伙经营责任权限

合伙联营是一种联营组织,但不具备法人资格,它的民事主体仍然是参加联营的各成员。因而,对联合体的债务,由联营各方承担无限责任或连带责任。根据规定,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之间联营,共同经营、不具备法人条件的,由联营各方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所有的或者经营管理的财产承担民事责任。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协议的约定负连带责任的,承担连带责任。

合伙经营责任权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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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权限


让委托人干什么事已经在委托事项中表达清楚了,下面就得说明委托人可以在多大权限内干这事,这就是委托权限。受托人的代理权限可以分为“宽授权”和“窄授权”宽授权顾名思义代理权限比较广,受托人能干的事情较多,宽授权便于受托人做事,对第三人比较有利,代理人自己就能拍板做事,不需要事事向委托人汇报,这样能提高做事效率。宽授权对委托人的风险就是较难防范受托人不当行为带来风险。窄授权就是范围授权比较窄,受托人可能只是个传声筒,事事需要向委托人汇报,等委托人拍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