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变更律师解答

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备案)登记申请书》;
(2)企业申请登记委托书原;
(3)经办人身份证明;由企业登记代理机构代理的,同时提交企业登记代理机构营业执照;
(4)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的决议或决定(原件);
(5)向原股东以外的人转让的,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
(6)公司章程修正案或新的公司章程;
(7)股权转让协议
(8)股东的资格证明复印件(核对原件);
(9)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原件;
(10)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权必须报经审批的,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 【股东名册】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办理股权转让变更登记需要哪些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