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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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纠纷审理机关是什么?

一、物业纠纷审理机关是什么?

物业纠纷审理机关是什么?

物业纠纷投诉可以找当地的房管部门进行投诉或者是人民法院申请民事诉讼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五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业主、业主委员会、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投诉。

《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住宅物业的建设单位未通过招投标的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未经批准,擅自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发生物业纠纷之后怎么解决?

物业管理纠纷处理方式,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种:

1)当事人各方自行协商和解;达成和解了之后应该要制作和解书。

2)各方当事人请求第三人调解,请求政府主管部门行政调处。

3)当事人之间约定仲裁;一般是向当地的仲裁机关申请民事仲裁的。

4)司法诉讼,向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以及相关的材料进行民事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的。

以上几种方式孰优孰劣,难作评定,当事人可以自己决定。自行协商和解是双方直接对话解决纠纷的方式,而后面三种则是借助第三方解决纠纷的方式。

发生物业纠纷可以采取协商、调解、仲裁、诉讼方式解决。当事人可以自愿平等地进行磋商,进而解决管理纠纷。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依照仲裁协议申请仲裁或者依法提起诉讼。

发生了物业纠纷之后首先可以当事人与物业公司协商怎么解决;达不到和解的话可以向当地的房管部门申请介入调解的;同时还可以向当地的仲裁机关申请民事仲裁,只不过需要缴纳一定的仲裁费用的。诉讼的话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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