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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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法物业纠纷的法律依据

一、解决民法物业纠纷的法律依据

解决民法物业纠纷的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944条》明确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生活中常见的物业纠纷及其处理方式

1. 被高空抛物砸伤,找不到抛物人时,找物业兜底。

《民法典》第1254条规定: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自我证明的外,则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以补偿

物业作为小区的管理人,应当对高空掷物行为增强管理,如没有采取必要的平安措施,应承当相应的侵权义务。所以当发作高空掷物伤人事情后,首先去找物业才是正解。

2. 小区的设施出问题时物业与业主应处理方式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紧急情况下需要维修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可以依法申请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一般而言,假如像电梯损坏,外墙零落等公共设备呈现严重问题,在质保期内,由建立单位担任,在质保期外,能够由业委会或者物业申请住房维修基金停止维修。

3.业主在小区电动车被偷,物业是否承担义务的界定方式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假如物业实行了对本小区内日常的安全巡视或者其他合理举措,物业普通不承当义务,但应当配合业主报警并调取相应的监控视频。

总之,物业纠纷多种多样,产生纠纷的原因也各种各样。当这些纠纷无法或者暂未妥当处理导致业务拒绝支付物业费时,物业服务人员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但其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同时,业务也应该多了解一些常见的物业纠纷问题,学习相关法律知识,以便在必要的使用使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