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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公租房新政策

成都公租房申请条件:中心城区公租房分为家庭(个人)自己申请和单位统一组织申请。条件:看年收入、看房屋数量、看是否已租,具体为:如果你符合家庭年收入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或者个人年收入5万元以下(含5万元)并且在中心城区无城镇自有产权住房,也没有承租公房的话就可以申请公租房!申请人还必须还必须符合以下三个可选条件的其中一种:1、申请人为中等及中等以下收入家庭的,家庭人口应当2人及以上,主申请人要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年满35周岁2、申请人为新就业职工的,应当具有中心城区城镇户口,在中心城区工作并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3、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当具有本市非中心城区城镇户口或持有成都市居住证,主申请人在中心城区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并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七条
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具体条件由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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