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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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的竣工验收与交房时间

购买房屋是一件大事,所有交了定金等待交房的购房者可以说是心急如焚。那么没有任何购房经验的购房者在房屋交付上的问题多多,从而也带来了很多方面的纠纷。
一般来说,交房的时间是开发商在与购房者签订的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达到房屋可以依照约定的交付条件,并且按照双方合同依约定的通知方式进行通知,以此办理房屋买卖的交接手续。验收合格后才能将房屋交给使用者使用,反之或者验收不合格则不能让购房者进行使用,也就是不能交付。第二开发商没有按照合同的约定期限进行交房,其本身在没有任何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下,属于违约行为,购房者要知道维护自己的利益,不能因为到了交房时间没有住进去而将问题的关键投放在要赶快入住,而是要将所有程序和资料证明,验收备案等完善,确保自己的利益。

房屋的竣工验收与交房时间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十四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实际竣工日期有争议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以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为竣工日期; (二)承包人已经提交竣工验收报告,发包人拖延验收的,以承包人提交验收报告之日为竣工日期;
(三)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以转移占有建设工程之日为竣工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