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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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房买卖中约定什么人为房屋质量买单

二手房买卖中约定什么人为房屋质量买单
律师解析:二手房买卖中一般约定由出卖人为房屋质量买单,出卖人如实告知买受人房屋质量问题的,由买受人对告知部分的房屋质量买单。
买受人可以参照当初的购房合同,按合同约定条款对照房屋出现的质量问题确定责任方,要求责任方依法进行损失赔偿。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
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
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
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一十七条
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买受人可以依据本法第五百八十二条
至第五百八十四条的规定请求承担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