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违约方赔偿吗

当事人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按违约金赔偿,当事人约定定金的违约方按定金赔偿,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守约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如果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违约方赔偿吗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第十八条

 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损失数额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