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居住证有效期是多久
律师解析:居住证有效期是1年。
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应当在居住每满1年后最后1个月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受委托的管理服务机构办理签注手续;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自动中止。居住证持有人自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之日起3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在居住地的居住期限连续计算;超出30日补办签注手续的,其在居住地居住期限自补办居住证签注之日起重新计算。
法律依据: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十条,居住证由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每年签注1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