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房屋转让协议有什么内容

房地产转让合同应载明下列主要内容:
一、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二、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房地产座落位置、面积、四至界限;
四、土地宗地号、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及年限;
五、房地产的用途或使用性质;
六、成交价格及支付方式;
七、房地产交付使用的时间
八、违约责任。当一方在房屋转让时违约了,对于如何赔偿要事先约定好;
九、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六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但不符合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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