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有哪些房屋不能进行转让

有哪些房屋不能进行转让
律师解析:以下房屋不能转让:
1、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
2、转售未经共有人、抵押权人同意的房屋;
3、鉴定为危房的房屋;
4、已被列入拆迁公告范围的房屋;
5、法律限制交易的房屋。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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