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区分黑白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与正常合同变更

区分黑白合同实质性内容变更与正常合同变更
白合同是指通过正常招投标程序后中标 , 并在行政部门备案的施工合同。
黑合同是指双方私下签订的对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做出实质性修改的合同。
合同实质性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中标人作出的以明显高于市场价格购买承建房产、无偿建设住房配套设施、让利、向建设方捐款等承诺,应认定变更中标合同工程造价实质性内容。
合同的正常变更指的是备案的中标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工程因设计变更、规划调整等客观原因导致工程量增减、质量标准或施工工期发生变化,当事人签订补充协议、会谈纪要等书面文件对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所进行的变更和补充。对于正常变更后的合同,当事人应当以变更后的合同作为确定权利义务的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十七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的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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