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况业主可以拒绝收房 法录帮 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3.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以下情况业主可以拒绝收房:1、房屋未经竣工验收合格的;2、交付时未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的;3、擅自变更商品房的户型、朝向、结构等未通知买受人的;4、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商品房交付使用后,买受人认为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可以依照有关规定委托工程质量检测机构重新核验。经核验,确属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有权退房;给买受人造成损失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TAG标签:业主 房产纠纷 收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