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婚前赠与房产未办理登记手续可以反悔吗

可以。涉及房产转让这类婚前协议,其法律性质为赠与协议,虽然《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其他法律规定。但夫妻财产约定于夫妻离婚协议是根本不同性质的,涉及房产所有权转移的条款为赠与性质,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以及《物权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的规定,夫妻财产约定涉及不动产的,必须办理登记,否则对对方不具有约束力。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6条(自2021年1月1日起废止)规定:“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合同法第一百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婚前赠与房产未办理登记手续可以反悔吗

《民法典》第四百六十六条,当事人对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依据本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确定争议条款的含义。

合同文本采用两种以上文字订立并约定具有同等效力的,对各文本使用的词句推定具有相同含义。各文本使用的词句不一致的,应当根据合同的相关条款、性质、目的以及诚信原则等予以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