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律师解答

使用权房是什么意思

使用权房与产权房是不一样的,产权房产权属于个人,而使用权房的产权却是属于国家的,个人拥有的只是该房屋的使用的权利。在法律使用权房是可以进行买卖的。一般有下面两种方式:方式一:想要对使用权房进行买卖,要有产权单位的介绍信,然后拿着这份介绍信到房管局参加房改。不过目前国家对于使用权房的买卖政策还不是很全面,所以能够符合条件的进行买卖的使用权房还是很少的,而且还必须是经过产权所有单位的许可后,并缴纳一定的费用,才可以进行使用权房的买卖。方式二:想要进行使用权房屋的买卖,必须先将使用权转化为产权,才可以,可以通过置换的方式来进行。不过需要注意的是置换的必要条件是双方都要是本地的户口,还有就是必须全款支付。一般只有拥有本地户籍的人才能购买使用权的房屋。

使用权房是什么意思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无法取得房屋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一)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未告知买受人又将该房屋抵押给第三人;(二)商品房买卖合同订立后,出卖人又将该房屋出卖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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