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纠纷律师解答

买方在二手房交易中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具体而言,买方的主要风险有:

买方在二手房交易中会有哪些法律风险

1.卖方未按约交房。二手房交易中,卖方一般会利用其优势市场地位在合同中约定买方支付了大部分房款后才交付房屋给买方占有使用,但也有卖方在刚达成交易就丧失诚信,拒绝交付房屋。总体而言因交易合意刚刚达成,此类风险发生的概率相对尚小,只需要在设计合同时设置较为妥当的违约责任即可。

2.卖方不协助办理过户登记。此类风险是所有二手房交易中最容易发生的风险,占到所有二手房买卖纠纷的80%左右。特别是二手房交易时尚没有办理产权登记的二手房、经济适用房等。许多经济适用房的二手房交易中,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时间一般在卖方取得所有权5年以后,5年或者更长时间以后,房屋作为价值较大不动产,一般会增值,卖方以种种借口及理由拒绝、推诿办理房屋过户登记手续的纠纷时有发生。有的卖方借机要挟买方要求增加房款作为办理过户登记的条件,有的卖方甚至毫无理由地拒绝履行协助过户登记义务,导致买方无法获得房屋所有权。此类风险必须引起买方的高度重视,专业人士也须尽最大可能设计好合同条款,对此类法律风险给予充分防范。

法律依据:《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