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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离婚房产证有什么后果吗?

离婚再平常不过了,那么你听说过假离婚吗?确实,在生活中有着一些人,因为种种原因,不得以在法律上结束夫妻双方的法律关系,而在私下却或者没有离婚的生活,这种现象就叫做假离婚,假离婚在实际上是一种违法行为,因为假离婚的背后一般都有些难以启齿的原因,特别在买房的问题中,假离婚成了重灾区,为了钻法律空子,这些人也算是煞费苦心,那么,假离婚房产证有什么后果呢?让我们一起去看看。

假离婚房产证有什么后果吗?

一、假离婚买房 房产如何归属

离婚后 所买房产属个人财产

律师解释,办理离婚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查明双方确实属于自愿离婚,且已经达成书面协议,便会颁发离婚证书。此时,离婚便具有法律效力。

要注意的是,一方在离婚之后所购买的房产为其个人财产。

二、复婚后 房产归属看具体情况

双方复婚后,一方在离婚期间所买的房产归谁所有,要看房产证取得的时间及房款支付情况而定。

●情况一 复婚前办下房本 房子归个人

离婚后购买且一次性付款,在复婚前就取得房产证的,毫无疑问房产是个人财产。

因为根据《物权法》规定,在房产证上登记的人是谁,房子就属于谁。离婚期间以个人名义买的房子,当然属于个人财产,而且根据《婚姻法》规定,该房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

●情况二 复婚后共同还贷 归谁不明确

如果是按揭购房,复婚后才取得房产证的,房产归谁现有法律没明确规定,司法审判实践中争议较大。

目前,最高人民法院正在制定《婚姻法》司法解释三,倾向于将此情况认定为一方婚前的个人财产。

对方参与还贷,同时也对房屋增值做出了贡献,在离婚时,房产所有者除归还对方还贷的部分外,还可就增值部分给予对方适当补偿。

一、如果是一方出资购买,因为双方已经离婚,而且在离婚协议中对于共同财产分割也有明确的约定,那么以个人财产出资购买的房产,应视为个人所有。这是一般情况,现实则更复杂,比如在离婚协议中双方约定所有共同财产全部归一方所有,在双方因房产产生诉争之后双方均认可当初办理离婚手续只是为规避购政策,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分割也并非双方真实、自愿的意思表示,虽约定共同财产归一方所有,实在仍为二人共同,则在此情况下,以分得全部财产的一方出资所购房产,应该也仍是二人共有

二、当然如果是另一方实际出资,或者双方共同出资,虽房产证是办在一方名下,在双方又复婚后,个人的观点是房产应为双方共同所有。

三、考虑到双方办理离婚是为了规避限购政策,因此上述问题应该有一个前提,也即夫妻有一方名下有一套或多套房产。因此,在双方离婚之后,名下没有房产的一方重新购房产,其登记所有权人只能是一人,另一方是不能成为共有人的,也即房产证是办理购房一方的名下。如果双方事后因这套房产产生纠纷而诉诸法庭,显然对于房产的权属问题,房产的登记所有权人是占据有利条件的,如果另一方不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为实际出资人或共同出资人,亦或法庭调查核实清楚双方”假离婚“的背景而考虑此实际情况判定房产仍为

所以,假离婚是不值得提倡的,特别是在买房子或者是房产拆迁分配的问题上,假离婚在法律上都容易造成夫妻双方在日后的房产或者财产的纠纷,因为在法律上,当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就不在是法律保护的夫妻关系,以后如果感情破裂,那么,在房产的划分上,假离婚的人会付出应有的代价,而假离婚房产证的后果如此严重,大家应该望而却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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