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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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上法庭应注意事项

离婚诉讼上法庭应注意事项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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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应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1、准备结婚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果结婚证原件丢失或在对方手中,凭本人身份证到最初结婚登记处所在区的档案局调取原始的结婚登记资料。


    2、审查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比如是否具备婚姻法规定的因为感情不合分居满二年、一方有家庭暴力、一方虐待或遗弃家庭成员、一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一方吸毒或赌博屡教不改的,或有其它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例如一方有精神病久治不愈的、一方不能进行性生活的等等。


    3、审查关于夫妻共同财产有无证据或证据线索;比如存款的证据、固定财产的证据、股票证据、股权证据等,或上述证据的线索。


    4、选择起诉的法院;应在被告住所的法院起诉,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的不一致的,要在被告经常居住的法院起诉。特殊情况出外,比如外出打工、军人、出国、下落不明等等,要看具体情况选择起诉法院,在此不在一一列举。


    5、起诉之前最好咨询律师,以免诉讼过程被动,和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有经济条件的最好聘请专业律师,凭请律师虽然会花费几千元,但会省去离婚当事人的很多麻烦,且在判决结果中会争取到更多利益,这一切都是在无形之中的,也是很可能的。

说明还是对于我国民事判决书的法律性质存在着一定的疑惑的,只要是起诉方法离婚的,就不需要专门再到民政局去办理所谓的离婚证了,但是我们一定要把法院的离婚判决书给保存好了的,将来再婚的时候需要此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