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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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上诉代理词

民事诉讼上诉代理词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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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一审要写代理词吗

  法律没有具体的规定,民事诉讼的辩论代理词,一般最好提交给法院的。  在辩论阶段的代理词或代理意见,要根据庭审的实际情况来确定,也就是要根据庭审中的争议焦点来决定,针对双方存在的争议来发表代理意见,具有很强的针对性。而在庭审前准备的代理词,可能只会是涉及了部分的争议,不能涵盖全部的内容,会有一定的局限性。  所以,可以在庭后,再根据庭审情况,全面地书写一份代理意见,再交给法院,以便法院能更能全面、清楚地了解你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