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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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判决后执行

民事诉讼判决后执行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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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判决后执行期有多久

起算点是从裁判文书生效后开始。前款规定的期间,二审的从送达之日起生效,即:“人民法院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五条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如果执行中没有需要中止执行的情况,即一审的民事裁判文书需要过15天的上诉期。申请执行后。”也就是说,法院应当在6个月内执行终结。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中断,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从法律规定上说;但有本院院长批准的,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中断的规定,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还可以延长。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注意,由本院院长批准,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结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107条,有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