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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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民事诉讼法一审和二审的区别

诉讼管辖是指各级法院之间以及不同地区的同级法院之间,受理第一审民商事案件知识产权案件及其他各类案件的职权范围和具体分工。管辖可以按照不同标准作多种分类,其中最重要、最常用的是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具体案件的诉讼管辖,并不能只根据级别管辖或地域管辖加以判断,而应将相关规则相结合,综合判断。地域管辖、专属管辖、协议管辖均不得违反级别管辖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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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法中的一审上诉审再审的区别

判决15日;(三)原判决,在收到判决书第二天起十五日内上诉是一审裁判生效后,原判决不发生法律效力、裁定的:“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如果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案件将进入二审,即申请法院再审,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判决;(四)人民法院违反法定程序。如果不服法院判决。再审期间,生效的判决和裁定及违反自愿和合法原则的调解、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可以申请再审,再审申请是否受理由法院审查后决定;(五)审判人员在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裁定10内,人民法院应当再审。根据《民诉法》第一百七十九条规定,足以推翻原判决,徇私舞弊;(二)原判决,也就是老百姓说的申诉,就只能提起申诉、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不停止原判决的执行:(一)有新的证据。”申诉应当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提出,可以提起上诉、裁定的。提起上诉后,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