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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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特别授权权限

民事诉讼特别授权权限

在进行民事诉讼等有关事宜的活动时,当事人并不会对所有的事情都进行处理,不仅是因为当事人对这些操作手续的不熟悉,还因为当事人并没有那么多的相关精力。因此,这些事情当事人往往会给予律师一定的代理权限,以协助自己进行相关活动。接下来,就跟着本站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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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中特别程序是否能特别授权

  特别程序和特别授权有区别,二者不存在矛盾。  特别授权代理是指特别授权代理中代理人除享有一般授权代理的诉讼权利外,还可行使代为和解、上诉等涉及当事人实体利益的诉讼权利。特别授权代理权限包括下列内容:(1)代为承认部分或全部诉讼请求;(2)代为放弃、变更或增加诉讼请求;(3)代为和解;(4)代为反诉;(5)代为提出或申请撤回上诉。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