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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导读: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审查是否有工程款的审计条款,审查合同附件与合同的相关条款是否保持一致性,审查合同中是否约定了违约责任。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一、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审查的要点有:

  1.这类合同特别要注意审查合同总额或称工程总价和款项支付条款之间的联系,别要注意是否有对工程款的审计的条款。有些合同在工程概况条款中约定了合同总额,该数额是确定的,但在付款条款中又约定了经审计后再付款,显然,这样的合同条款是相互矛盾的,因当在合同总额中写明是暂定数额,具体款项案审计结果确定。

  2.工程类合同涉及大量的合同附件,要注意与合同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

  3.竣工验收条款和付款条款是紧密联系的,因此要注意审查竣工验收条款。此外,竣工验收又关系到交付、保修期等。

  4.注意违约责任的约定,找法网提醒您,特别要注意到工期延误、因工程质量问题造成无法验收时的违约责任等。

二、

建设工程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将导致合同自始无效,合同关系不再存在,当事人不再享有和承担原合同规定的权利和义务,不能产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法律后果。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法律后果也不例外,但由于其标的特殊性,其无效的处理与普通无效合同有着很大的差别,当事人的缔约过失也比普通无效合同复杂。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订立后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后果。尚未履行前被确认无效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当事人均不得再继续履行。这时,合同无效的处理只按照缔约过失来承担责任,由有过错的一方赔偿另一方因合同无效而造成的损失,双方均有过错的,依照过错大小承担相应的责任。

三、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哪些

  建设工程合同的生效要件有: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自愿真实;合同内容合法、不得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合同关系的成立不得损害他人利益、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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