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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君红律师承办假冒苹果注册商标案,成功争取检察院不批捕



  深圳李某某涉嫌生产、销售假冒苹果注册商标的手机,于2016年6月24日被深圳市宝安区公安局刑事拘留,羁押在深圳市宝安区看守所。在嫌疑人被拘留后第三日,其家属委托周君红律师作为李某某的辩护人。

周君红律师承办假冒苹果注册商标案,成功争取检察院不批捕

  接受委托后,周君红律师及时前往宝安区看守所会见嫌疑人李某某,其后又组织团队多名刑事辩护律师展开研讨,最终确定了无罪辩护的方案。随即,周君红律师遂前往深圳市公安局宝安公安分局及承办派出所与办案民警就本案案情及证据展开沟通。然而,一开始的沟通并不顺畅,办案人员认为李某某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遂将本案移交人民检察院呈请逮捕李某某。

  但周君红律师并不气馁,又数次前往看守所会见李某某,向其进一步了解整个事件过程,并与李某某亲属、朋友、同事交流,试图从他们处获悉李某某平时工作状况。在充分了解事实真相后,在本案的批捕阶段中,周君红律师出具了不予批捕法律意见书并亲自携法律文书前往深圳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与承办检察官进行沟通。承办检察官在充分听取律师的辩护意见后,认为本案确实存疑,遂前往看守所向李某某进行讯问,进一步确认事实真相。之后,周君红律师又多次与检察官就案件事实、证据展开讨论,使得承办检察官最终认可辩护律师所提交的法律意见书,对李某某做出不予批捕的决定。

  值得一提的是,在辩护律师会见李某某的过程中,李某某由于被羁押与看守所内,无法与妻子、父母沟通,精神状态一度低迷。周君红律师在会见中,数次鼓励其积极面对此次劫难,并向其转达家人的期盼,终使其度过难关,获取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决定,李某某在被羁押一月之后重获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