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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委会没有经过授权有权认定违章建筑并予以强拆吗?

首先,我们来看一下居委会是什么。居民委员会是居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是城市基层政权的重要基础,也是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之一。根据《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的基本职能和任务是:

居委会没有经过授权有权认定违章建筑并予以强拆吗?

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②办理本居住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③调解民间纠纷:

④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⑤协助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做好与居民利益有关的公共卫生、计划生育、优抚救济、青少年教育等项工作;

⑥向人民政府或者它的派出机关反映居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所以居委会并不属于国家机关,是不能行使相关行政机关的权力的,但是上级指派或者授权的除外。

此外,我们来看一下有权认定和拆除违章建筑的机关。依据《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乡、镇人民政府以及部分职权下沉的街道办事处拥有对违章建筑进行处理的行政执法权,当然也是违章建筑的确认机关。这里要提示一下,即便是人民法院也无权在审理和执行案件过程中确认违章建筑的性质。

所以,房子是否属于违章建筑应当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认定,并限期自行拆除,期限届满不拆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予以强制拆除。不然,这里还有个救济途径,就是行政处罚后可以申请补办。

综上,居委会无权认定违章建筑和实施强制拆除的,但可以对违章建筑进行举报。

1.审查居委会行为的合法性。若居委会未经授权,是没有权力来对违章建筑进行认定和强拆的。

2.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看居委会是否有授权。

3.对小区其他类似情况进行举报。看其如何处理,是否一视同仁。否则要追究行政不作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