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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职,劳动者容易踩的坑

基本案情:雷某来自湖南,2009年6月15日入职,职务为司机,有填写入职登记表,有签劳动合同,有参保。2020年3月18日,他在工作中发生了工伤,公司送他到医院治疗。但是超过了一个月公司却没有去申请工伤认定,原因是公司在商业保险公司买了团体意外险,医疗费方面是可以得到报销的。最后由劳动者自己去申请了工伤认定,2021年6月11日被鉴定为伤残八级。

离职,劳动者容易踩的坑

鉴定级别后,雷某不想离职,依然在公司照常开他的车,每月准时领着工资(公司从来不拖欠工资)。雷某并不急着去领另外19个月工资的工伤赔偿款。

2023年3月22日,因在公司门口士多店赌博,他被公安机关拘留。后来被公司发现有三次盗窃公司财物的行为,最后一次是5月16日,有视频为证。公司于是叫他写离职申请书,但是雷某也知道写离职申请书,经济补偿金就没有希望了,坚决不写。公司被迫无奈于5月25日给他《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他由于犯了以上的错误,公司决定于于5月22日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并同意支付他工伤赔偿款。

但是后来,公司想来想去,觉得直接这样解除合同,还是担心劳动者申请劳动仲裁,承担败诉的可能性,还是千方百计叫他写离职申请书,并且叫他重新签了2023年5月22日到期的劳动合同,哄骗劳动者说,你写离职申请书吧,理由就是合同到期,合同到期是有经济补偿金的,劳动一听写离职申请书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就写了。公司拿到离职申请书后,心头大喜,然后于6月12日再叫他来结清工资,并且在一张《费用报销单》上注明:所有费用已结清,本人不再主张有关劳动雇佣关系的其它费用(工伤补贴除外)。然后再叫劳动者在贴近这几行字的旁边签名。(公司担心劳动者反悔说这几行字是事后添加上去的),劳动者竟然签名了,底下领款人也签名了。

公司一看鱼儿已经上钩,心中大喜,对他说,5月18号你就开始不上班,吃住都在公司里,你要交伙食费和房租了,因为你都没有提供劳动了,公司目的达到,再也不会那么慈善了,露出了资本是遂利的目的,雷某还以为这20多天可以白吃白喝公司的!但是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他已经后悔都来不及了。

实务分析:本案,用人单位采用温水煮青蛙的方式,慢慢将劳动者的防线击破。劳动者确实是存在着违法的事情,公司是不想要他了,为了规避赔偿风险,先叫劳动者主动离职,但是公司的目的太明显了,劳动者不吃这一套。公司在一气之下就开出了书面的《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但是过后公司后悔了,觉得多少还是存在风险的,如果属于违法解雇,那么公司将面临着赔偿28个月工资,不划算。然后以合同到期为由让劳动者主动写离职申请书,并对劳动者说合同到期有补偿。劳动者竟然听信了,事实上合同到期,如果是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才有经济补偿金,就是14个月的工资,但是劳动者不懂啊,最后是公司叫签什么就签什么,弄到最后连失业保险金都领不了了!




如果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就申请劳动仲裁,赢的话有28个月工资,就算不赢,以后还是可以领到失业保险金!劳动者们以后公司叫你签名,一定要看清楚,不要踩到同样的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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