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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知名刑事律师史晓东:买卖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我们很多人每天都会接到各种推销电话:比如是否要贷款啊?是否要买房啊?是否需要投资股票啊,导致大家都不胜其烦,而且也很痛恨那些非法买卖自己个人信息的的行为,事实上,买卖个人信息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可能会涉嫌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201761日,两高颁布了《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特别对该罪名的实施进行了规定。

杭州知名刑事律师史晓东:买卖个人信息涉嫌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一、什么是公民个人信息?

公民个人信息是指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身份或者反映特定自然人活动情况的各种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件号码、通信通讯联系方式、住址、账号密码、财产状况、行踪轨迹等

 

二、什么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单位或个人违反《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非法获取、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标准的,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三、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认定

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个人身份信息的安全和公民身份管理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以窃取、收买等方法大肆收集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行为。

3、犯罪主体:一般主体,单位可以构成本罪。

4、主观方面:故意。

 

四: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如何处罚

第二百五十三条 之一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