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常识/列表

因病而做“缩胃手术”,保险能拒赔吗?

田小姐的家人在网上帮田小姐投保了一份医疗险。不想,保险期间内,田小姐的体重出现短时间进行性增加。经医院诊断,田小姐患有代谢综合征。根据医嘱,田小姐进行了腹腔镜垂直(袖状)胃切除术(即缩胃手术),产生3万余元的医疗费。为此,田小姐找到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因病而做“缩胃手术”,保险能拒赔吗?

保险公司抗辩,田小姐所行的是美容、整形手术,属于保险合同约定的免赔范围,即被保险人接受矫形、视力矫正手术、美容、变性手术、牙科保健及非意外伤害事故所致的整容手术,保险公司不予赔付。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田小姐是根据医嘱,即患代谢综合征而行缩胃手术,且根据国家卫健委相关通知,代谢综合征系一种内分泌疾病。根据近因原则,田小姐行缩胃手术的近因系其罹患代谢综合征,本案中,该手术属于病理切除手术。保险公司以美容、整形手术为由拒赔,不予支持。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田小姐保险金3万多元。

以案释法:

近因原则是保险法中确定保险责任的一项基本原则。所谓近因,是指造成损失的最直接、最有效、起主导性和决定性作用的原因。如近因属于被保险的风险,则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赔付责任,如近因属于除外风险或者未保风险,则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中,促使田小姐行缩胃手术最直接、最有效、起决定性作用的原因,系田小姐患有代谢综合征,而代谢综合征属于内分泌疾病,属于案涉医疗险约定的赔付范围。故保险公司理应对田小姐进行赔付。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单纯为了追求体型的消瘦而行该手术,则根据前述近因原则,属于案涉医疗险的免赔范围,保险公司有权拒赔。

TAG标签:因病 手术 缩胃 拒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