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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安置房?

安置房通常是通过拆迁取得,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房子,离婚律师认为需分以下几种情况解答:

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安置房?

一、拆迁利益仅包含夫妻双方的利益,夫妻可以协商处理,协商不成的,可请求法院予以处置。具体处理方式有以下几种情形:

1、如果房产已取得房屋产权证,在离婚诉讼处理夫妻共同财产时,可以分割该房产。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且能够支付另一方相应的房屋折价款,法官结合房屋的使用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判决其中一方得房产,并由得房一方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却无支付另一方房屋折价款能力,法官可能判决双方按份共有房产,相应份额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予以确定。如果双方都只想要折价款,法官可根据当事人申请拍卖房产,对所得售房款进行分割。

2、如果房产未取得房屋产权证,在离婚诉讼中通常不分割房产,只处理房屋使用权,待房屋取得产权后再予以分割。如果双方都想要房产的使用权,法官结合房屋的使用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无过错方原则进行判决其中一方得房产使用权,并由得房一方支付另一方补偿款。如果双方具有共同居住使用的条件,可以判决双方共同居住使用。如果双方都不想要使用权,法官可能在离婚案件中不予处置,要求待条件成就时另行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二、拆迁利益包含夫妻以外其他拆迁安置人利益,夫妻在离婚时不能直接处置安置房,除非其他拆迁安置人与夫妻签订协议,确定夫妻或者个人在拆迁利益中享有的具体份额及获得的相应安置房。在此基础上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配安置房,需按照第一种所列情形对安置房进行处置。如果其他人不愿配合签订协议,法院将以安置房涉及第三人利益不予处理,要求先提起分家析产诉讼,分出整体拆迁利益中属于个人的利益或者夫妻的利益,或者要求在离婚后再提起分家析产诉讼,届时可依据拆迁政策主张属于自己的安置房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