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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分割丈夫的婚前财产

我深知每一位受害者在遭受家暴时身心的各种煎熬和痛苦,因为那是曾经深爱的人,所以心中的痛往往比肉体的伤要来的难以平复。 我们能给予的,就是更多的支持与理解,在尊重对方隐私的情况下,给予适度的陪伴。 我期待,我们的社会可以给予更多理解,也给当事人时间与空间,让勇敢站出来的受害者们,获得真正的支持。 作为女性,我们被爱,我们创造爱,施予爱。进入家庭,本不该是一场冒险。 如果不幸遇到了这场冒险,我们应该学会远离危险。

离婚时是否可以要求分割丈夫的婚前财产

丈夫的婚前房产,离婚时我可以要求分割吗?

男方婚前房产,离婚时女方能否分割,首先要看房屋婚后是否加了女方的名字。如果婚后有加名的话,那么在离婚的时候,可以要求分割。

其次,如果房屋没有加上女方名字的话,那么需要分析婚后有无还贷。

一般来说:

(1)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全部房款,登记的也是男方的名字,那这个房子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能要求分割。

(2)男方婚前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房产登记于男方名下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的规定,离婚时该房屋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判决该房屋归男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男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男方对女方给予补偿

根据《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明确离婚时房屋补偿计算标准的通知》中规定的计算公式:

给予另一方补偿数额=婚后夫妻已共同还贷数额(本金+利息)÷实际总房款(总房款本金+已还利息)×离婚时房屋的市场价格×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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