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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告“死亡”的丈夫突然“复活”,婚姻关系会自动恢复吗?

失踪多年后妻子无奈向法院申请宣告丈夫死亡,没想到十多年后丈夫却突然“复活”,此时的妻子早已心有所属,丈夫能要求妻子回到自己的身边吗?

宣告“死亡”的丈夫突然“复活”,婚姻关系会自动恢复吗?

【案情回溯】

张三和李四结婚几年后,张三突然辞职离家出走,音讯全无。李四遍寻不到张三的消息,无奈向法院申请宣告其死亡。

法院依法对张三宣告死亡,其财产也依法被李四、张三与李四的孩子以及张三的父母分别继承

之后,李四与王二同居生活,但是双方并未领取结婚证。

就这样过了几年之后,已经“死亡”的张三却突然回来了,张三回来后认为李四和自己之间仍旧存在婚姻关系,双方还是法律上的夫妻,要求李四离开王二回到自己的身边。

但李四却认为王二对自己非常好,并不愿意再次回到张三的身边。

这种情况下张三要求李四回到自己身边的说法正确吗?李四等人继承的财产需要返还给张三吗?

【律师说法】

突然“复活”撤销死亡宣告后婚姻关系会自动恢复吗?

宣告死亡是法院根据法定条件和程序,以判决方式推定下落不明达一定期限的公民死亡的一种法律制度,所产生的法律后果和自然死亡一致。

由于宣告死亡只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被宣告死亡的人是否真的死亡尚无定论,因此“死者”随时都有可能“复活”。

但是这种情况下,婚姻关系并非必然自然恢复。

根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宣告当日起即消除

 被宣告死亡的人回来后,法院应当撤销其死亡宣告

  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当日起自行恢复

  但若是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提出书面声明表示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法条速递】

《民法典》 第五十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重新出现,经本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申请,人民法院应当撤销死亡宣告。

《民法典》第五十一条 被宣告死亡的人的婚姻关系,自死亡宣告之日起消除。死亡宣告被撤销的,婚姻关系自撤销死亡宣告之日起自行恢复。但是,其配偶再婚或者向婚姻登记机关书面声明不愿意恢复的除外。

这里的“再婚”还包括有“再婚后又离婚”和“再婚后配偶死亡”的情形。由于婚姻关系具有不可逆性,因此一方已经再婚的,与归来的“亡者”的婚姻关系就不能自行恢复。

若是想要回到对方身边的,需要先依法解除现有的婚姻关系,再与前夫或前妻登记结婚

回归此案,张三“死而复活”后应立即向法院申请撤销死亡宣告,在死亡宣告尚未撤销前,尽管李四与王二尚未领证,张三和李四也不是法律上的夫妻;在死亡宣告撤销后,张三和李四的婚姻关系是否恢复取决于李四的个人意愿。

李四表示自己不愿意再回到张三身边,因此只需向当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不愿意恢复婚姻关系的书面声明即可。

李四需要返还继承的财产吗?

在李四拒绝和张三恢复婚姻关系的情况下,张三要求李四返还所继承的财产,那么李四应当返还。

【法条速递】

《民法典》第五十三条 被撤销死亡宣告的人有权请求依照本法第六编取得其财产的民事主体返还财产;无法返还的,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利害关系人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他人被宣告死亡而取得其财产的,除应当返还财产外,还应当对由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综上,被宣告死亡的人再次出现后,其婚姻关系应以另一方的现有婚姻状态及个人意愿为准则,不得逼迫他人回到自己的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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