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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享干货知识啦!农村宅基地管理出新规,你必须要知道!

关于农村宅基地新规即将出台,与每一位农村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2022年11月28日,农业农村部发布《农村宅基地管理暂行办法》该《宅基地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促进宅基地节约利用、保护农村村民合法权益,为农村村民宅基地出租、转让、退出、收回等诸多方面释放了更加严格、规范的管理。


   《宅基地管理办法》对宅基地管理中的相关概念、管理分工,布局和用地标准,申请和审批,使用,出租、转让、退出和收回,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具体规定。该法第二条将办法所称宅基地及农村村min进行了限定:宅基地是指农村村民用于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的集体建设用地,包括住宅、附属用房和生活庭院等用地。办法所称农村村民是指具有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的人员。

 同时第三条也直接明确规定:宅基地不得买卖。从根本上明确无论是作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还是村委会、村小组都无权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宅基地买卖合同。如城镇居民购买农村宅基地等行为直接违背了法律上的强制规定,属于无效的买卖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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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申请与申请处理的程序规范是宅基地管理规范的首要内容,使审批宅基地形成了全国适用的统一审批流程,为各地结合地方实际情况制定及完善宅基地的管理制度提供了最基础的保障。老百姓在申请宅基地之时,除此前已经公布的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规章等涉及宅基地管理的关键内容可以使用,尤其可以有针对地使用《宅基地管理办法》中的规定,如果地方政府在宅基地审批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我们可以此部门规章为依据依法维权

 该办法指出,在宅基地使用权流转方面,宅基地及房屋出租租赁期限不超过二十年,且禁止借出租名义买卖宅基地。经宅基地所有权人同意,宅基地使用权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互换,也可以转让或赠与符合条件的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在宅基地退出方面,允许进城落户的农村居民依法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但禁止以退出宅基地作为村民 进城落户的条件。同时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对城镇居民非法占用宅基地建造的住宅或购买农户住宅依法不予办理不动产登记。

宅基地管理从申请审批、使用权确权、到互换流转的规定给我们老百姓行使宅基地使用及相关权利提供了明确规定,相关行政机关及村民都可以对照规章内容判断权力行使的合法性。此外,对于宅基地违法监管的职责也在该办法中进一步规范,县级以上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具有检查监督职责,内设执法机关进行实际执法工作。


随着国家对宅基地管理在各个流程与内容有针对性的规范,能够有效实现土地节约管理与利用,同时保障本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成员对宅基地进行更加公平、合理的使用。该法的设立不仅有利于解决农村闲置宅基地和低效利用宅基地的问题,同时为每一位农村村民在宅基地使用权属、流转退各个流程中的和合法权益提供更加明确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