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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将财产给孩子的约定是否有效?


离婚时将财产给孩子的约定是否有效?

结婚后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时因双方的生活习惯以及性格等方面存在差异,经常因为琐事吵架闹矛盾,导致夫妻感情渐渐恶化,最终选择离婚,夫妻离婚时,财产分配是主要的纠纷之一,那么,夫妻在协议离婚时,可以在离婚协议中约定将全部财产都给孩子吗?

夫妻双方离婚时,协商一致将共同财产全部给孩子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写清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

那么,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哪些财产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婚姻律师整理了以下内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知识产权的收益;

()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中赠与子女财产时,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离婚协议中赠与内容要具体明确,要包括:离婚的双方当事人、赠与的财产名称、财产目前状况、赠与的时限以及方式、赠与是否附条件以及什么条件、赠与合同的违约责任,以及争议解决方式。

2、夫妻双方决定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子女的,离婚协议中赠与的财产只能是双方的共同财产,不能处分其他财产,避免侵害第三者的合法权益。

3、如果是房产等需要办理过户手续的财产,离婚协议中应当明确办理产权变更登记的时间;

4、离婚协议是双方自愿签订的,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一旦生效对双方都有法律效力,应明确如果一方离婚后不履行协议约定的违约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商处理。如果双方协商将全部财产赠与子女的,可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双方离婚后协议生效,具有法律效力,就不能随意变更了。如果您还有其他婚姻相关的疑问,您可以咨询专业的离婚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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