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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转包与分包

一、概念

劳务转包与分包

(一)劳务分包

劳务分包,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简单的说就是甲施工单位把工程承揽下来后,自己买材料,然后另外请乙劳务施工单位负责找工人进行施工。同时管理还是甲施工单位管理。劳务分包是现在施工的普遍做法。同时也是法律允许的。但是禁止劳务公司将承揽到的劳务分包任务再转包或者分包给别的公司。

二、转包与分包的区别

(1)对象不同。转包的对象是工程或分部分项的工程;而劳务分包仅指向工程中的劳务。在转包的情况下,转包人是将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任务转让给转承包人,包括建设工程任务中的经济技术责任,管理责任及劳务作业任务;而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劳务作业发包人仅将其承包建设工程任务中的劳务作业任务分包给劳务作业承包人

(2)合同效力不同。转包属于法律法规所明确禁止的无效行为;而劳务分包属合法行为,法律对劳务分包并不禁止。

(3)法律后果不同。转包的双方对因此造成的质量或其它问题要对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劳务分包双方互相按合同承担相应责任,并不共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三、劳务分包的形式

1、自带劳务承包。指企业内部正式职工经过企业培训考核合格成为工长,劳务人员原则上由工长招募,人员的住宿、饮食、交通等由企业统一管理,工资由企业监督工长发放或由工长编制工资发放表由企业直接发放。

2、零散的劳务承包。指企业临时用工,往往是为了一个工程项目而临时招用工人。

3、成建制的劳务分包。指以企业的形态从施工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处分项、分部或单位工程地承包劳务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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