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当前位置 /首页/法律顾问/法律/列表

亲属移民收养

亲属移民收养
亲属间收养子女的条件有哪些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我国传统的风俗习惯。这种收养的当事人之间本来就是近亲属,相互比较了解,而且存在一定的血缘关系。亲属间的收养,感情基础相对牢固,并可进一步稳定双方的家庭关系。所以,《收养法》第7条放宽了这类收养的条件。其放宽之处在于:


(一)被收养人可以不受不满14周岁的限制,即被收养人可以超过14周岁,也可以是成年人。


(二)作为送养人的生父母即使没有抚养子女的困难,也可以将子女送养;即使被收养人不属于生父母没有能力抚养的子女,也可以被送养。


(三)无配偶的男性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女儿时,可以不受年龄相差40周岁以上的限制。


(四)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的限制。


收养子女,其实很多时候都是收养与自己或者配偶没有什么关系的孩子,但是有些时候收养也会发生在亲属之间,甚至有的人会对自己的养子女进行收养,这些只要符合《收养法》中的规定,也办理了登记或者进行了公证的,那么收养关系就会受到法律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