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个人原因导致合伙生意损失 法录帮 法律 1.92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法总则删除个人合伙的原因新颁行的《民法总则》,规定民事主体,就三个类型: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民法总则》中,和自然人并列的,只有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但取消了“个人合伙”。《民法总则》“非法人组织”之后 ,取消了《民法通则》原有的“联营”一节。因为个人合伙和联营,本身就是合同关系。我国合同法已经非常成熟,有合同法调整就行了,无需民法总则再行规定。 TAG标签:公司经营 合伙 合伙联营 损失 生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