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民事诉讼证据73条 法录帮 法律 3.36W 大中小设置文字大小 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73条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经人民法院通知,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通过书面证言、视听传输技术或者视听资料等方式作证: (一)因健康原因不能出庭的; (二)因路途遥远,交通不便不能出庭的; (三)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不能出庭的; (四)其他有正当理由不能出庭的。 TAG标签:民事诉讼 诉讼仲裁 解读 证据 诉讼管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