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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必载事项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必载事项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记载哪些事项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综上所述,现在辞职情况很普遍,一些员工离开原来工作单位到外地参加工作。这样解除劳动合同后还涉及社保及档案的转移。办理社保转移本人带上材料,在入职的时候交给单位人事部就可以。如果员工辞职后没有及时就业,也可以自己个人缴纳社保,保证账户的连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