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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资诈骗限制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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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刑、假释解释》第五条有期徒刑罪犯在刑罚执行期间,符合减刑条件的,减刑幅度为:

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

确有悔改表现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一次减刑一般不超过二年有期徒刑。

第六条有期徒刑罪犯的减刑起始时间和间隔时间为:

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罪犯,一般在执行一年六个月以上方可减刑,两次减刑之间一般应当间隔一年以上。

被判处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罪犯,可以比照上述规定,适当缩短起始和间隔时间。

确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不受上述减刑起始和间隔时间的限制。